法济万世民生

释放双眼,带上耳机,听听看~!

       从人治到法治,从神权到人权,从君主专制到民主政治,彰显了人类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也充分体现了这一历史潮流。

       法治和人治的冲突和矛盾是不可调和的,这种特性也决定了法治对于人治的取代是一种必然结果,是一种理性反思后的选择。回溯60年前,主导共和国的还是一种革命逻辑。刚刚站起来的中国人还保持着一种对阶级压迫的敏感。法制体系的构建也是在这样一种革命的红色背景下诞生。随着文革十年动乱的爆发,中国的法制进程也戛然而止。知识分子受到无情的迫害,社会主义法治也荡然无存。在这样一种无秩序无人权的环境下,我们的刘少奇副主席在国家金库中与世长绝。他在临死的时候,手中还紧紧攥着那本建国之初举全国之力制定的五四宪法。

    不言而喻,法制建设对与中国而言,是一个漫长而艰辛的历程。对于一个拥有数千年人治传统的国度而言,由于缺少推崇法制的传统,缺少民主政治和自由平等的理性文化基础,新中国队法治进程无疑是一波三折。随着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才终于迎来了中国法治的春天。邓小平在会上提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十六字方针。让刘少奇得以含冤昭雪,让万千大众重新有了奋斗的希望。全国开始全面推行新的法律制度,最终把中国引到了正确的法制轨道上。

    国民的法律素养折射出的是一个国家社会文明的程度。一个国家想要与时俱进,想要跻身于世界民族之林,就必然要走好每一步的法制建设。法治的兴衰存废,不独受制于法律规范,更取决于国家的政策安排和实行。社会之结构,公民之素质以及民众之信仰也是重要的影响因素。倘若一个国家的司法都缺乏社会公信力,那试问还有什么可以用来约束公民的行为还有什么可以规范社会的框架?我们的先辈们已经经历过那种没有法制约束下的混乱年代。他们用切身的经历告诉我们,那种混乱是多么让人恐惧,多么让人崩溃!

    而我们,作为一名成长在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下的大学生又是多么的幸运。至少我们在个人权益遭到侵害的时候,由国家和政府给予我们司法上的援助;至少我们再也不用提心吊胆,害怕别人恃强凌弱。是法律赋予了我们平等的权利,是法律保障了我们与生俱来的人权。

     我们不否认,中国的司法体制改革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我们承认中国的部门法律仍不够健全。但我们应该用一种发展的眼光去看待中国的法治建设。较之过去,如今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和十足的发展。我们应该相信,中国的法制会有一个光明的未来。

     知法,懂法,不断提升个人的法律素养。就国民个人而言,如果只有法制精神而无法律素养,那么推行法制就只能是空谈;倘若只有法律素养而无法治精神,那又如何去信仰法律?漫漫千年文化长河,时代在进步,文明在发展。仿佛有一种无形的力量在驱使中国前进的脚步,又仿佛是历史天空下的抉择。一双无形的手在保护着中国人民,在激励着中国人民,在唤醒着每一个炎黄子孙。不知道是这双手选择了中国,还是中国创造了它。我只知道,这双手的名字叫做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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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随笔

浅言

2020-10-23 22:47:42

散文随笔

你知道吗

2020-10-25 12:09:01

0 条回复 A文章作者 M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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