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他之后才知道原来天底下真的有像小说那样描述的爱情。第一次见他,是网友见面,他约我在KFC 见面。我永远都会记得个画面,他穿着紫色的T恤,牛仔短裤,洞洞鞋坐在玻璃门旁边吃着雪糕。头发有点长,带着眼镜皮肤白净,鼻梁高挺。我敲了敲玻璃他冲我温柔的一笑,我想我是恋爱了!
那是我的初恋,真正的初恋,从没有过的感觉,如果我能看见自己 的眼睛的话,大概会从里面看到了星星,因为我眼里看到了他。
我也不知道我们算不算在一起,但是我已经把他当成是我的男朋友了,我觉得我们就是在恋爱了。只要跟他在一起我就不想说话,眼睛只看得见他,耳朵也只能听见他的声音,五感全失。那怕我知道他不爱我,我也不会难过。每当我发花痴的看着他,或是撒娇的时候他总是宠溺的看着我笑。
这份甜甜的恋爱很短暂,短暂得我还来不及告诉他,我爱他,因为不同的城市,我要继续我的学业,所以我离开了,直到多年以后想起他,心里还是甜的……….
初恋总是难忘的,即使是历经沧年仍然会在想起时怦然心动。
看来早恋确实不怎么好